洛阳市总工会

洛阳市总工会2013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3-05 10:04:20 点击数:319

  洛阳市总工会2013年学雷锋志愿服务
活动月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学雷锋志愿者活动深入持续开展,按照市文明办、市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将2013年3月确定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充分利用“3.5”学雷锋日”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洛阳道德文化传统的深厚优势,将雷锋精神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过程,努力彰显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群众性和时效性,使雷锋精神扎根河洛大地,融入时代生活,走进群众心灵,引领社会风尚,转化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建成小康社会的共同理想信念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   增辉文明洛阳
三、活动时间
     2013年3月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定于3月12日市总组织召开2012年度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荣获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座谈会,交流学习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经验、体会和今后工作打算,进一步在全市职工中营造“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2、各县(市)区、各企事业单位,在3月4日至31日内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利用文化宫、俱乐部、体育馆(场)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开展读书、演讲、展览、宣传标语、报告会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在全市职工中普及志愿理念,弘扬雷锋精神,形成学习雷锋、争当雷锋、践行雷锋的大氛围,促进我市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
    3、各县(市)区工会、各基层工会要在3月份集中一个月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通过做好身边的每一件小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透过每一件小事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将雷锋同志的钉子精神融入到工作之中。
    4、市总各部室、各产业工会要组织本系统单位,开展十项服务活动。即:岗位学雷锋活动、关爱帮扶困难职工、爱心车队、爱心送健康、爱心送文化、关心空巢老人、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爱心助学、爱心劳模、文明交通等志愿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学雷锋志愿活动月工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宣教部,具体负责“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活动方案、上报信息牵头协调等工作。
    组  长:原文涛
    副组长:张现铭
    成  员:刘  丽  张维缨  张宝权  岳学松  蒋  涛
    市总宣教部电话:63341932 63341929  69801832 
    邮箱:lysghxjb@163.com
    (二)务实求效、持之以恒。各有关单位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与“讲文明树新风”集中活动结合起来,与文明城市持续提升结合起来,与开展勤俭节约文明餐桌结合起来,与爱岗敬业,工会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在广大市民中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要持之以恒、常抓常新,不能“三月来了四月走”,要努力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形成学雷锋活动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的生动局面。
    (三)、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各基层工会接通知后,要立即行动,按照市总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与3月5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总宣教部。
    (四)、各单位要把在活动月期间涌现出来的感人事例、典型事迹和好的做法报市总宣教部,宣教部联合媒体对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五)市总将组成督导队伍,对全市各级工会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评比。

                                洛阳市总工会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