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做好2013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4-03 13:57:48 点击数:497

2013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为切入点,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为基础,不断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党风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科学发展

各级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转变作风,落实工作,以“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为主题,大力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活动,组织发动广大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建言献策,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方面引导广大职工客观理性地对待经济转型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困难和不利影响,积极为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企业科学决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任务献计出力;另一方面促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使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要将主题活动与企业改制重组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转企工作结合起来,指导和督促事业单位和厂办大集体将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向职工公开,把改革改制重组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要推动学校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暂行)》,建立校务、事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要推动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把社会事务公开与内部事务公开相结合,建立院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在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合作共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大力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

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专项行动,把它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本地区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情况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统计和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具备单独建制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要通过检查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经职代会审议,督促企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建制率。要努力提高公有制企业的建制率,继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的覆盖面。要按照《洛阳市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范(试行)》,按照“积极推进、重在建制、典型带动、逐步规范”的要求,大力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努力实现2013年全市范围内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95%以上,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85%,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健全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下发工作通报,适时召开建制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建制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三、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形式多样、运行良好、成效显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各基层单位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可行的操作办法和动态的考核评价标准,强化各项制度的运行标准和工作程序,及时跟进检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完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工作的执行和监督力度;要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并将各项制度有效衔接,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科学化水平,逐步形成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切实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职代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

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工作。国有企业要将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由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向监督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加强党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延伸,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大多数职工不认可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防止企业领导人员行为失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提高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增强企业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等问题公开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调研。

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出台相关政策,对市级示范单位进行考核命名。

四、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新

要从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实际出发,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出发,加强基础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理论创新。要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理清思路,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工作环境,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措施,加大建制力度、扩大工作覆盖面,完善工作规范、力求工作实效,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创新,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创新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坚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对职代会负责,同时,不断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司制企业职代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更加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把职代会、厂务公开融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中,建立中国特色企业管理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科学发展。

二是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融合。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企业核心价值理念,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引导督促经营管理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思想,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纳入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经营管理者自觉的遵循、职工群众共同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要大力宣传民主管理的过程与成果,激励引导广大职工关心企业发展、参与企业管理,更好地凝聚推动企业发展的合力。

三是全面推进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工程。把好职工代表选举关,由职工直接选举或通过竞选产生职工代表,保证职工代表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优化队伍结构,确保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加强培训教育,使职工代表熟悉掌握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面的政策,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推行职工代表述职和对职工代表的评议制度,督促职工代表自觉履行权利和义务。注重发挥作用,深入实施职工代表提案制度和巡视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参与企事业单位日常民主管理活动,发挥职工代表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加强舆论引导,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尤其是网络、电视、广播和报刊的作用,大力宣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作用和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地方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职工及社会各界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扩大社会共识,为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继续发挥厂务公开信息和市总网络两个平台的作用,使之成为向社会宣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的有关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外地先进工作经验,建立起上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各县(市)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定期报送工作信息,并建立起富有特色的信息交流平台,形成多层面信息交流网络。

各县(市)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组织开展民主管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以《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主要培训内容,丰富民主管理干部的业务知识,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履职能力。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举办1至2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培训班。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入发展

要继续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成员,保持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内容,通过培训和调研检查等形式,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党委组织部门通过深入开展党工共建活动,带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拓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推动企业完善职代会制度,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各级工会要把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工会的重点工作,与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和成效。各级工商联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

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沟通服务等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确定工作重点,明确目标措施,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继续组织开展厂务公开暗访督查工作,每月暗访督查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5家。对于暗访或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属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参照《洛阳市厂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处理,同时建议单位按内部规章制度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属非公企业的,在发出通知要求整改的同时,可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内部规章制度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