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
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洛阳日报社,洛阳广播电视台,市直各相关单位:
《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宣传方案已经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
2013年6月25日
《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宣传方案
一、目的意义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践行新时期的洛阳精神,建立先进典型人物选树、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正面典型的示范效应,积聚推动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
二、宣传对象
1.所有洛阳居民,包括长期在洛阳创业、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凡能够践行洛阳精神,具有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群体)。
2.洛阳籍在外工作人士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或对家乡有一定贡献的典型人物。
三、宣传形式
1.每日一榜:每周一至周四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广播电台、洛阳网开辟《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每日一榜》专栏,配图片以1000字左右篇幅宣传一名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同时配发评论性“记者感言”。拟作长期宣传。
2.每周一星:每周五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广播电台、洛阳电视台、洛阳网开辟《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每周一星》栏目,重点宣传本周事迹比较突出的一名典型人物。
3.延伸活动:结合“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每日一榜(每周一星)”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增辉洛阳先进榜”、“洛阳道德模范榜”、“感动洛阳”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有较强社会影响,可信、可学、可敬的典型人物,不断弘扬洛阳发展的正能量,激发全市人民争做最美洛阳人的热情。
四、任务分工
1.典型人物推荐
(1)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单位。
(2)推荐标准(具备其中之一即可):①符合十八大报告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符合“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的“洛阳精神”;③符合2013“狠抓落实年”提出的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狠抓落实的具体要求,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有较大作为。
(3)推荐要求:①典型人物要面向大众、面向基层、贴近平民,为多数人接受和实践,坚持实事求是,不求“ 高大全”;典型事迹要可信、可学、可敬;②典型人物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无政治和道德问题;③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的先进典型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2.典型人物采访
(1)各县(市)区的典型人物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采访,并及时将已经拟好的新闻基础稿件(含正文、被采访人心声、记者感言)(请注明记者或通讯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及图片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同时,根据市级媒体需要,做好相关配合采访工作。
(2)市直单位推荐的典型人物由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洛阳广播电视台负责安排专人记者采访。其中,“每周一星”由市委宣传部带队进行集中采访。
3.典型人物宣传
(1)每周一至周四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和洛阳网开辟《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每日一榜》专栏宣传典型人物事迹。
责任单位:洛阳日报报业集团
(2)每周一至周四在洛阳广播电台《洛广早新闻》栏目开辟《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每日一榜》专栏宣传典型人物事迹。
责任单位:洛阳广播电视台
(3)每周五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广播电台《洛广早新闻》栏目和洛阳电视台《洛阳新闻联播》栏目开辟《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每周一星》专栏宣传典型人物事迹。
责任单位: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洛阳广播电视台
(4)洛阳文明网,洛阳政工网,洛阳宣传网,精彩洛阳、微博洛阳政务微博,“最美洛阳人”微博(市委宣传部宣传科拟开通)开辟相关学习宣传专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宣传科,市文明办,市网管办
(5)重要典型除在《每日一榜》或《每周一星》栏目宣传外,可在同日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增加新的版面(时段)进行深度宣传。特别重大的典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6)市属各媒体每天宣传的典型要与市委宣传部的安排保持一致,以形成聚集效应,扩大影响力。
(7)社会上涌现的其他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市属各媒体可根据新闻效应等实际情况,另作其它形式的宣传报道。
4.典型人物评选
(1)“增辉洛阳先进榜”评选活动
评选对象:在创业创新、实干争先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洛阳居民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洛阳道德模范榜”评选活动
评选对象:在诚信友善、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人物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3)“感动洛阳”人物评选活动
评选对象:在弘扬社会主旋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感人事迹的洛阳居民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五、时间节点
1.有典型人物推荐任务的市直单位请于7月1日前,将首批典型人物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同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市委宣传部。从8月份开始,要求每月推荐一次(可以边发现、边推荐)典型人物。
2.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请于7月1日前,将已经拟好的采访新闻稿报送至市委宣传部。从8月份开始,要求每月推荐一次(可以边发现、边推荐)典型人物。
3.市委宣传部宣传科要于7月1日前,整理出需要采访的首批典型人物(30名);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洛阳广播电视台要于6月27日下班前,将专人记者采访名单(日报、晚报、广播、电视各1人)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6月28日开始采访。
4. 各相关宣传责任单位要确保相关栏目7月8日(周一)与广大读者、听众、观众、网友见面。
5.“增辉洛阳先进榜”和“感动洛阳”人物评选活动每年一次,2013年度评选工作2014年春节前完成;“洛阳道德模范榜”评选活动每两年一次,2013-2014年度评选工作2015年春节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该项工作总牵头责任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2.明确责任,严密组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责任人。
3.加强协作,认真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齐心协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地址:市委宣传部316房间
联 系 人:蒋嘉柠13598499077,张宏波13938871922
联系电话:63937314;电子邮箱:lyxck2006@163.com
附件:“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典型人物推荐表
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
2013年6月25日
“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
典型人物推荐表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 拟宣传日期 | 拟宣传栏目 | ||||
| 所在单位 | |||||
| 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个 人 事 迹 (1000 字 左 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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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推荐 意见 |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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