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29 10:35:50 点击数:610
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根据省、市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管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巩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大力宣传全国、全省、全市“六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秩序深入开展。
五、主要工作安排
(一)开辟一个网站专栏。12月1日,在市总工会网站开辟一个网站专栏,播放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法制宣传视频资料等。
(二)制作一条宣传横幅。12月2日,在市总机关门前悬挂一条法制宣传标语。
(三)开通一个微信。12月3日,通过微信、微博、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市总机关、各县(市)区及市属企业工会干部发送一条法律格言。
(四)组织一次集体学习。12月4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五)开展一次现场宣传。12月5日,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举办一次《劳动合同法》宣传与咨询活动。
(六)组织一次法律考试。12月6日,组织机关人员积极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统一考试。
(七)组织一次评选表彰。12月底,在全市工会系统组织开展全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
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和市直工会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活动方案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总工会普法宣传办公室(法律工作部)。
联系人:王杏丽 联系电话:6334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