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评选表彰洛阳市优秀技能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2 14:57:53 点击数:668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职工的技术、技能、业务素质,建立一支适应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于2014年6月下发了《关于印发<洛阳市优秀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方案>的通知》(洛人〔2014〕4号),确定由市总工会推荐评选一大批优秀技能人才,纳入全市人才管理体系,通知已于6月下发至各单位工会。目前,此项工作进入评选总结阶段,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各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技能人才候选人,须在本行业领域中具有较高的技术技能水平;或在本工种和行业的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中取得过优异的成绩;或在重大技术项目改造、技术攻关中做出突出贡献等。
三、评选要求: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工作业绩,兼顾不同工作领域,认真做好优秀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推荐工作不设名额限制,由各单位工会选拔推荐,市总工会从中优中选优,并及时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命名并表彰。优秀技能人才的管理实行届期制和动态管理,凡考核合格的,按市委、市政府规定发放年度津贴。
凡推荐为优秀技能人才候选人,须按照要求填写《洛阳市优秀技能人才候选人简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所获荣誉证书、技术等级、职称等复印件,于12月2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附件:
洛阳市优秀技能人才候选人简表http://www.lygh.org/upload/2014/1202/20141202025914803.doc
 

洛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