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我市工会在全市积极开展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老城区工会联合区司法局、区宣传部以及辖区内各办事处在金业路雷锋广场内,通过普法板面和向广大职工群众发放《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材料,使广大群众更进一步认识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守法意识,并在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洛龙区工会在区行政中心门口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桌位,向过往路人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工会保障工作实用手册》、《工会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彩页1000余份。
洛宁县总工会、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司法局在县政府门口联合开展了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由洛宁向群律师事务所、河南齐合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志愿者团队面对面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法制宣传日当天,吸引了大量的群众前来了解、咨询。群众们向现场志愿者律师、法律工作者咨询了包括“拖欠工资”、“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工伤事故鉴定”等一系列问题,现场法律志愿者都耐心为群众一一解答并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援助。现场通过免费发放的《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规范和解决劳务派遣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关系问题的宣传,推动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把法律宣传教育与维权相结合。
偃师市总工会于12月4日在市政府门口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览宣传版面、摆设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为他们解疑答惑等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共计投入资金3000余元,免费发放的书籍有《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并在各镇(区)选取典型企业,为职工免费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交运集团宣讲现场
12月4日上午,伊川县总工会按照市普法办《关于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和中共伊川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具体部署,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行了广泛宣传。印制工会法章节2000份、河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1500份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利用其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2月4日宜阳县总工会联合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人员,在县城人口最密集的红旗广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摆放展板4块,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法律书籍100本,解答法律咨询116人次。
12月4日上午汝阳县工会工作人员在县城人民路设立宣传点,向市民发放《劳动法》、《工会法》、《工会章程》、《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河南省工会条例》、《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小册子和宣传页共3000余份。
12月4日上午,新安县总工会到铁门镇山口岭村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洛阳规划设计院开展12.4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电视中滚动播出国家宪法日的宣传视频
员工参加“了解宪法 尊重宪法 维护宪法”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