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洛阳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帮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25 11:07:39 点击数:581
根据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市总十四届二次全委的总体要求,市总把加强基层工会“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着力推动85%已建工会的乡镇(街道)、社区和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工会帮扶站(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工会帮扶工作站建设,使工会帮扶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职工;可以使工会帮助和服务职工的工作更及时、更有效、更富有针对性。加强帮扶工作站建设有利于延伸工会帮扶链条,扩大帮扶覆盖面,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把广大职工的困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2015 年10 月 31 日以前,实现85%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乡镇(街道)、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帮扶工作站,形成以县(市)区帮扶中心为骨干,以乡镇(街道)、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帮扶工作站(点)为支撑工会四级帮扶网络,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帮扶服务。
三、机构名称  “---乡(镇、街道、企业)帮扶工作站”、“---村(社区)帮扶工作点”。
四、帮扶工作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帮扶工作站应有专门办公场所(或合署办公),有“帮扶工作站”牌子(标志);
(二)有帮扶专项资金的站(点)要实行专帐管理;
(三)有帮扶工作站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帮扶机制;
(四)帮扶工作站要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有条件的要将困难职工档案和帮扶信息与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困难职工信息的动态化管理;
(五)要有熟悉帮扶业务的专(兼)职帮扶工作人员(联络员);
(六)要对日常帮扶维权服务等工作建立完善台帐;
(七)有帮扶维权服务电话。
 五、各项制度  工作制度、帮扶流程、救助标准、资金管理、工作职责等,并在墙体的显要位置悬挂;有公示栏,实现帮扶工作的公开、 公平、公正。
六、资金筹集和运行程序
帮扶工作站要积极争取地方(行政)把帮扶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帮扶工作站在本级工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地方工会的业务指导;同一企业集团、多级法人体制的,其帮扶工作原则上由企业集团工会统一管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应建档纳入全国工会帮扶档案统一管理,对其救助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帮扶工作站先行救助,本级难以解决的,再上报上一级工会帮扶中心申请救助。
帮扶工作站协助上级工会帮扶中心做好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就业培训、创业援助等工作。
七、完成时限
3月30日前,完成摸底调研工作; 10月30日前完成帮扶工作站点建设验收工作。
八、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和产业工会要抓好示范,以点带面,督促落实;
2、各直属企业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贯彻落实。不搞一刀切,不做表面文章,重在内容,重在实效;
3、此项工作已为市总保障工作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市总督办工作。
4、各单位于2015年6月底前上报第一批帮扶站(点);9月底完成全年任务,市总保障部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洛阳市总工会四级帮扶网络体系建设调查摸底统计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5/0325/20150325111012196.doc
洛阳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