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15:31:59 点击数:467
洛工文【2015】22号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提高广大职工参与健身活动的热情,增强广大职工文体素质,提升广大职工生活质量,增加广大职工幸福指数,市总工会根据工作计划将于4—12月开展“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的讲话精神,全总十六大、省总十四大、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确定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部署,以提高广大职工对健康体质、健康心理、健康家庭、健康生活方式认识为目标,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进一步推动广大职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不断增强广大职工追寻“中国梦”的正能量,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基本原则:坚持职工为主体,以提高职工参与度为立足点,广泛发动,层层动员,结合单位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想方法设法推动活动在基层职工群众中开展。提升健康素养,养成健康习惯,培养健康文化,推动“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的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总指挥 长:原文涛 市总工会主席
执行指挥长:张现铭 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执行指挥长:张媛媛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执行办公室成员:葛二伟 孙雪芹
“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810室。
三、活动内容
(一)个人项目:健步走、跑步、呼拉圈、跳绳等。
(二)集体项目:工间操、广播操、太极拳等。
(三)协会项目: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毽球、足球等。
(四)比赛项目: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全健排舞、太极拳、广播操等。
以上项目为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单位活动计划。
四、活动计划
个人项目:工会会员每人每天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实际,采取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集体项目:利用工休时间每周锻炼不少于三次。
协会项目:利用休息时间半月锻炼不少于一次。
比赛项目:由各级工会及单位自行组织,每年比赛不少于三项。
五、实施步骤
(一)2015年1月至4月为计划启动阶段。
主要是宣传、普及、推广健康知识、健身方法,进行职工健康情况普查,掌握职工健康现状,并建立促进“百万职工健身行”行动的各项措施、标准、指标,确保行动的参与性、持续性、有效性。开展全员健身普及行动,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状况基础档案,确保活动计划实施有指标、有标准、有评价依据。
(二)2015年5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
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全面实施“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计划的各项工作,建立一定数量的健康指导员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指导各基层单位和职工科学健身、科学保障,不断推动整个活动动计划的实施,确保健身活动落到实处。
(三)2015年10月至11月为形成成果阶段。
市总工会“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办公室将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一批在开展“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的先进典型经验,并择优对2015年度“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单位,及个人在全市予以表彰。
六、主要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工会要成立“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领导组织,制定“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检查和考评机制做到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
(二)部署动员。
各单位要结合地方和产业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形成活动特色,扩大活动的领域、范围和内容。将活动由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向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及基础比较薄弱的行业和乡镇、街道、社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延伸,积极组织和引导更多类型的企事业和更多的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到“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中来,力求健身活动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不断增强其社会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内刊、内网、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在单位、厂区、社区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级工会要开设“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专栏,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
(四)检查和指导。及时对“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要加强健身活动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活动情况,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遇到的问题。四季度,市总工会宣传部将对全市“百万职工健身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洛阳市总工会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