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市总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1 09:03:22 点击数:299
关于推荐市总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
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市总直属机关各党总支(支部):
一年来,市总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市总中心工作认真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的群众性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焦裕禄精神,人民公仆意识进一步加强,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展示市总机关党建工作成效,激励市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94华诞。市总直属机关党委拟于“七一”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在全市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典型。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要注重推荐服务窗口和一线服务单位,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先进典型。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所属基层一线的单位和岗位倾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取得显著成绩。
二、表彰项目和名额
先进党支部名额按每一个总支推荐一个分配,市总机关党支部由党委统一衡量决定。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职工活动中心党总支4名,工人文化宫党支部4名,市总机关每个党支部3个,老干部党支部4名。
另外,根据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做好“建设中原副中心机关党员走在前”活动暨2015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需上报市直工委“建设中原副中心机关党员走在前”活动暨2015年“七一”表彰的先进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先由各党总支、支部上报(推荐名额不占市总表彰分配名额),经市总直属机关委员会讨论报市总党组通过后,推荐上报市直工委。
三、要求
l、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按照条件,层层推荐,逐级筛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2、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学先进、赶先进,弘扬正气,加强党性教育的过程,通过推荐评选工作,推动党建工作水平提高。
3、要严肃认真,按照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同志推荐上来,坚决杜绝“照顾性”和“平衡性”的评选。
4、推荐对象,经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分别填写《洛阳市总工会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洛阳市总工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党委。
中共洛阳市总工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附件:http://www.lygh.org/upload/2015/0611/2015061109055319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