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调动广大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迎接省总工会成立90周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拟表彰一批全省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52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洛阳市拟推荐的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4日。
二、拟推荐名单
(一)工会系统先进集体(2个)
偃师市总工会 新安县总工会
(二)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7个)
张冠欣 伊川县总工会主席
张金良 新安县总工会副主席
巴克琴 洛阳市总工会瀍河区办事处副主任
于丽冰 偃师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
郭龙太 汝阳县总工会工会干部
徐 玲 涧西区南昌路办事处工会主席
吴亚璞 洛阳市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
三、有关事项
1、如对上述拟推荐的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网络、面谈等方式反映。
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3、受理单位:洛阳市总工会组织部,电话:63342917,电子邮箱:lyszghzzb@163.com,通信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0号901室。
洛阳市总工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