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在2015年全市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17:07:18 点击数:567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属各基层工会: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广泛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级工会要把“金秋助学”作为贯彻落实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具体实践,要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落实国家现行助学政策,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帮扶对象
资助对象:2015年参加高考被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条件:
1、因家庭成员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无法足额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2、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意外致贫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三、活动时间
2015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自7月6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四、活动要求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下拨2015年度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通知》〈豫工文[2015]43号〉要求,专项帮扶资金为非现金形式,应当通过银行卡(存折)发放。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对确定救助学生,及时向市总帮扶中心报送建档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办理银行卡。制定本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创新形式,多方筹资。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采取企业赞助、个人捐助、工会补贴、行政支持等多种途径,广开筹资渠道;采用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劳模爱心帮扶等方法,不断创新帮扶形式,努力构建由党政主导,工会和教育部门运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
(三)落实政策,拓展延伸。一要积极协助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优惠政策,以及培训、创业、社保、税收等方面的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学生都能得到资助。二要注重“五个结合”,即入学资助与入学后跟踪资助、助学与助业、工会助学与社会助学、资金助学与落实政策助学、政府主渠道助学与工会拾遗补缺助学的有机结合。三要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拓展助学覆盖面。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试点在对新考入大学困难新生救助的同时,探索对往届已救助过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在校大学生进行扶助;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与帮助,逐步实现助学工作由“入学救助”向“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链条式方向发展。
(四)严格管理,完善机制。各级工会要认真总结历年“金秋助学”成功经验,不断完善“金秋助学”活动的各项机制。始终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做到报名审核管理严格,助学资金专款专用,助学活动程序规范。加强对助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等违规现象发生,加强与本地区其它助学活动团体的配合,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
(五)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工会和教育部门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新闻媒体,全方位报道今年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果、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对于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各级工会要及时、逐级上报至市总工会,以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学生,营造良好的助学氛围,进一步扩大工会助学影响,擦亮工会助学品牌。
请各单位务于9月2日前将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具体表格(见附件),助学活动总结材料(通过邮箱)上报市总工会保障部邮箱:ly12351@126.com
联系人:姬付银    电话:69801932   69801872
 
附件1:2015年“金秋助学”资助学生汇总表
附件2:河南省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助学救助登记表
 

                           洛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