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年度劳动竞赛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0 08:53:55 点击数:646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
为了做好2015年度劳动竞赛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市总分配的表彰指标申报。上报时,要认真区别劳动竞赛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个人,成绩特别优秀的15名先进个人,按程序申报“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单独表彰。市直属单位的“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由市总和市安监局共同研究确定;县区申报的“优胜企业”、“安全示范班组”、“优秀班组”,须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4〕64号)的有关规定,征求县(区)安监局意见后方可上报。
三、除上报指标分配表中的内容外,其他需要上报内容有:
1、各县(市)区工会上报内容:首席员工活动示范企业1个,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先进单位1个,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劳动竞赛先进班组1—2个,管理创新示范企业1—2个。
2、市属企业工会上报内容: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1—2个,劳动竞赛先进班组1—2个。
3、产业工会上报内容:首席员工活动示范企业1个,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先进单位1个,劳动竞赛先进班组1—2个,管理创新示范企业1—2个。
四、填表要求
1、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劳动竞赛先进单位、首席员工活动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先进单位、管理创新中小企业等,须按要求填写《劳动竞赛优胜单位申报表》;
2、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劳动竞赛先进班组、六型班组、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先进集体须按要求填写《劳动竞赛先进班组申报表》;
3、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劳动竞赛先进个人、优秀组织者等先进个人,须按要求填写《劳动竞赛先进个人申报表》;
4、各单位推荐申报安康杯优胜企业、安全示范班组、优秀班组须按要求填写《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班组)申报表》;
5、各单位推荐申报优秀劳动者驿站须按要求填写《优秀劳动者驿站申报表》;
申报的表格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连同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五、报全省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推荐上报。
附件:1、2015年度劳动竞赛评比表彰指标分配表
2、各奖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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