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上报2016年度劳动竞赛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15:02:35 点击数:799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
    为了做好2016年度劳动竞赛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推荐内容
        1、各县(市)区工会:创新示范企业1—3个,创新示范岗5—8个,六型示范班组5—8个,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安全示范班组3—5个,安全合格班组15个,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3—5个、优秀班组5—8个,技术创新能手5—8名、优秀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5-8名、节能减排标兵5-8名,优秀组织个人1—3名,优秀组织单位1—2个,首席员工活动示范企业1个。
        2、市属基层工会: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1—2个,创新示范岗3—5个,六型示范班组3—5个,安全示范班组3—5个,安全合格班组10个,安康杯优秀班组3—5个,技术创新能手5—8名、优秀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3-5名、节能减排标兵3-5名,优秀组织个人1—3名,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首席员工活动示范企业、创新示范企业自行申报。
        3、产业工会:创新示范企业1—2个,创新示范岗3—5个,六型示范班组3—8个,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安全示范班组3—5个,安全合格班组8个,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3个、优秀班组3—5个,技术创新能手5名、优秀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3名、节能减排标兵5名,优秀组织个人1—3名,优秀组织单位1—2个,首席员工活动示范企业1个。
    二、推荐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市总分配的表彰指标申报。上报时,要认真区别劳动竞赛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个人,成绩特别优秀的15名先进个人,按程序申报“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
        2、“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单独表彰。市直属单位的“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由市总和市安监局共同研究确定;县区申报的“优胜企业”和“优秀班组”、“安全示范班组”、“安全合格班组”,须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4〕64号)的有关规定,征求县(区)安监局意见后方可上报。
        3、申报的表格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连同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于12月1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同时,附上报各种先进的汇总表(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报全总、省总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推荐上报,不再单独上报。
        2、各县(市)区和市属基层工会,按照年初的分组,即日起组织互查,11月底结束,听取各组检查情况汇报。
 
附件:各奖项申报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6/1118/20161118030617336.doc
 
 

洛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