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1 10:39:53 点击数:54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我市《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洛发﹝2013﹞7号),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对洛阳市优秀技能人才进行2016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评选表彰的洛阳市优秀技能人才。
    二、考核单位
    优秀技能人才所在单位工会
    三、具体要求
    请根据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水平发挥、项目承担、业内示范和带动作用、技术创新和突破、学术成果、岗位贡献、人才培养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对2016年度内退(离)休、受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变动情况要进行说明。并根据要求填写《洛阳市优秀技能人才年度考核表》(见附件),同时附单位对优秀技能人才2000字年度工作评价,于8月21日前报送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附件:
洛阳市优秀技能人才年度考核表http://www.lygh.org/upload/2017/0811/20170811104404298.doc

 洛阳市优秀技能人才名单http://www.lygh.org/upload/2017/0811/20170811104546595.doc

洛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