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章程规定工会要“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走出高楼大院,摆脱文山会海,破除衙门作风,破除机关化、行政化现象,更多到职工群众中去,保持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工作,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2013年10月23日)
来源:河南省总工会(洛阳市总工会网络与职工服务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