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洛阳市总工会多举措宣传新修订的《河南省工会条例》

发布时间:2024-12-03 07:07:41 点击数:63

新修订的《河南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9月28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营造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浓厚氛围,洛阳市总工会多举措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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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洛阳市总工会和老城区总工会联合开展学习宣传《河南省工会条例》走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活动,深入到洛阳市运输企业专线物流工会联合会,为30余名货车司机发放新修订的《河南省工会条例》,并现场就条例修订的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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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河南省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疗休养、洛阳工会律师入企驻点等工作,11月21日,市总工会采取线上线下、主会场与分会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条例》专场讲座,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强以“学习贯彻河南省工会条例,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为题对《条例》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市总工会27家直属基层工会负责人、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市总机关全体人员、各县区总工会和基层工会干部600余人,聆听了讲座。

下一步,洛阳市总工会将把《条例》作为全市工会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还将依托“洛工惠”APP开展学习《条例》有奖答题活动,丰富拓展学习贯彻《条例》的形式,提升学习效果,真正让《条例》成为指导工会工作、推动工会工作、服务职工的重要抓手,增强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动自觉。



来源:洛阳市总工会(网络与职工服务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