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全市各用人单位: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1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要把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确保作业场所、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遇到高温天气时,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防暑降温举措,按照规定标准和形式发放高温津贴。提供符合雨季作业需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水装备、防滑设备),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调整不适应雨季环境的劳动者岗位。依法为职工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劳动环境,严禁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违规操作。
3 健全安全生产机制
要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和发动劳动者查找、报告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劳动者通报相关情况。
4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职工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及自救互救技能。重点加强对新入职职工、转岗职工、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雨季专项应急预案,组织防汛、防地质灾害、消防等应急演练,确保突发情况响应及时、处置有效。
5 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依法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要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医疗、工伤等保险,不得以补贴形式替代参保义务。
6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一函两书”、参加事故调查等方式,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要定期向工会、全体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制定、修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要听取工会意见。
生命重于泰山。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与责任。让我们携手同行,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洛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
洛阳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来源:洛阳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网络与职工服务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