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报销!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来啦

发布时间:2025-11-06 08:39:01 点击数:17

眼下,洛阳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正在进行。不少居民想了解住院报销比例、门诊看病如何报销等方面的问题。3日,记者邀请洛阳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答。


■问:住院看病,医保怎么报销?


答:参保居民住院费用未超过起付线(门槛费)的,由个人自付。超过起付线的,按照医疗机构级别,分段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一年最多可报销15万元。


经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支付的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的,还可以纳入大病保险范畴接着报,具体报销比例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也就是说,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累计一年最高可报销5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14周岁及以下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起付线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报销起付线减半。30天内因同种疾病二次住院,只缴纳一次报销起付线费用,如果第二次住院,且医院级别高于第一次住院级别的,只缴纳报销起付线差额部分。我市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优惠政策,起付标准由1.1万元降至0.5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且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不设封顶线。


■问:门诊看病,医保怎么报销?


答: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报销比例为60%,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350元。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每次每人最高可报销50元。


确诊为“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我市特殊疾病门诊和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标准的,经基层医疗机构认定,在“两病”门诊购药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元/人。


■问: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门诊慢特病是指临床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疗效确定,费用可控,需长期或明确治疗周期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症疾病和特殊疾病。享受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指在慢特病病种药品目录文件规定范围内产生的药品费用),享受待遇为每月按病种限额支付,报销比例为80%。


需要注意的是,门诊慢特病采取网上申请认定办法,参保居民可通过“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河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政务服务渠道直接自助申报,也可在我市二级以上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辅助申报。通过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病种待遇保障。


■问:生孩子,医保能报销多少?


答: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


■问: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如果超过90天后才给新生儿参保,那只能报缴费之后发生的费用,之前的不能补报。



来源:洛阳发布(网络和职工服务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