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洛阳市总工会召开2026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新一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发布新一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项目续保通知。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贾锁文参会并讲话。

贾锁文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他指出,职工互助保障是工会组织参与构建多层次医疗互助保障体系、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统筹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总及市总重点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弘扬互助共济传统、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有力举措,是实现工会资产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级工会要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大局意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努力把职工互助保障打造成工会服务职工的重要工作品牌,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对新一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内容及变化进行解读,根据省总工会进一步构建全省“一盘棋”的职工互助保障制度框架计划,充分结合本地区互助保障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洛阳市总工会对新参保年度互助保障内容进行优化,力争到2027年实现全省政策统一、资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省级统筹管理目标,推动全省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在省级统筹格局下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次会议全市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属企业工会和市直机关工会等共90余人参会。
- 政策解读 -
交费标准
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交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5元,地方总工会按照每人25元进行补贴、参保单位或单位工会按照每人30元进行补贴、职工个人交纳30元,有条件的单位可对职工个人交纳部分进行相应补贴。
参保时间及保障期限
统一筹集期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10日,保障期起止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各参保单位需在筹集期内提交相关参保资料并完成交费,超期不再受理。
保障内容
在保障期间内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含乙类首自付费用、全自费及超限价部分),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救助结算后由本人负担的剩余合规自付部分医疗费,按照60%比例进行保障,异地就医费用补助比例降低10%,无起付线,每人每年可申领两次互助金,最高给付限额10万元。
参保方式
职工向单位工会提出参保申请,参保单位统计后提供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洛阳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人员明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及参保单位盖章的参保说明,经地方工会进行审批后,按照交费通知书进行交费,完成参保。
详细内容见《洛阳市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续保通知》(可扫描二维码查看)


来源:网络和职工服务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