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中的职工权益保护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式诞生,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在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了编、订、纂、修,打通现有民法体系,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其中那些关乎职工权益的内容吧……
总则编
(十三)企业调整劳动者薪酬和岗位超过三个月的,劳动者是否可以反悔
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工会提示
变更劳动合同,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调整薪酬和岗位等劳动合同变更事项达成了口头协议,在实际履行了三个月之后,劳动者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提出用人单位违法调整的,将不会得到支持。
(十四)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工会提示
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认为对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违背了自己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劳动合同,要求确认无效的,可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如协商不成的,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十五)工伤职工有无权利要求撤销显失公平的协议
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工会提示
如果工伤职工在没有认定工伤、没有鉴定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和用人单位签订了金额相对较低的赔偿协议,劳动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伤残鉴定结果之日起一年内或自工伤私了协议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撤销权。
(十六)劳动合同无效的,职工领取的报酬是否可以返还
1、《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工会提示
即使劳动合同无效,但因为劳动者提供了劳动义务,且这种义务不能返还,所以,应参考相同或类似的岗位的报酬给予相应的待遇。
(十七)用人单位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决定停止业务,不发放工资,职工能否要求支付工资
1、《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工会提示
若用人单位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无业务、无收入,决定停止业务且不发放工资,职工在第一个月有权要求发放正常工资待遇,从第二个月开始,按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生活费。
(十八)“三年诉讼时效”规则在劳动争议中可以适用吗?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到底有多长
1、《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会提示
由以上规定可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包括劳动关系终止后主张权利,其仲裁申请时效仍为一年。
如劳动者的权益受损,应及时申请仲裁,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实现。
来源:甘肃工人报(网络和职工服务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