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位拾荒老人社保账户有42万元养老金冲上热搜。
湖南71岁茹先生曾是一名国企职工,下岗之后,因对社保政策存在误解,以为必须持续个人缴费才可以领取养老金。他就此开始长达21年流浪拾荒的生活,每日收入仅约10元。
民政部门开展救助核查时才发现,茹先生拥有30多年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早已达标,每月可领取养老金约3700元,账户累计待遇达42万元。在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后,老人终于拿到属于自己的保障资金。
茹先生拿到了存有42万元养老金的社保卡时,他激动地说:“高兴开心啊,我想都不敢想!”
领取养老金核心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为累计计算。
国企老职工“视同缴费年限”有效
《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明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个人账户长期保留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工作的,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继续计息。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如果您曾有国企、集体企业工作经历
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社保经办窗口
查询个人参保档案、工龄认定情况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不要让本该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障“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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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网络和职工服务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