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工资集体行动要约月活动督查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5 15:08:57 点击数:502

根据省总工会督查室通知,4月上旬将对我市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为了掌握全市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市总领导要求,市总拟于3月底4月初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先期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厅文〔2010〕57号)下发以来,各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取得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建制率,台账,规模以上企业履约情况。

(二)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意见》(洛工办 〔2013〕9号)情况。

(三)各县(市)区推进世界500强在洛企业工作情况、底数、要约情况以及建制率。

三、工作方式

督查调研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抽查走访和实地查看并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市总将于3月下旬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具体要求

各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督查调研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记录好台账,并在自查的基础上撰写书面情况汇报,以电子稿形式,于3月29日前报市总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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