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总 工 会
河 南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豫人社明电〔2013〕15号
关于举办2013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省直管试点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求职人员就业主渠道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拟于今年5月下旬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3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招聘周活动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27日。
二、活动主题
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
三、活动形式
由各地组织企业深入高等院校、乡镇、街道和社区,开展专场招聘、综合招聘、异地网络视频招聘等招聘活动。鼓励求职者进入“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求职(域名为www.cjob.gov.cn)。
四、服务对象
(一)招聘对象。以正在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农民工、退役军人以及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企业。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和岗位信息;活动期间,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发布岗位信息。确保收集企业真实有效的岗位信息,重点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会,集中向社会发布。
(三)注重服务实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要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切实做好招聘周进校园、进社区、进产业集聚区活动,在招聘现场设立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平台。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妇女、少数民族和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扶。
(四)维护合法权益。设立维权服务台,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
(五)加强安全检查。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六)加强协调配合。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工会、工商联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部门协调和情况上报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岗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向社会发布工作。
(七)按时上报情况。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于5月20日、23日、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上报招聘周活动的准备情况、进展情况和活动总结。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5月29日前上报“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六、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郑文暹
电话(传真):0371-69690082
电子邮件:ggjyfwc@163.com
省教育厅:张超
电话(传真) :0371-65798701
电子邮件:gongzuoshunli@163.com
省总工会:冯利娜
电话(传真) :0371-65904287
电子邮件:hnghbzgzb@163.com
省工商联:张栗
电话(传真) :0371-65866672
电子邮件:hngsljlb@163.com
附件:2013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