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举办洛阳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4 17:10:43 点击数:571
各县(市)区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产业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及相关竞赛组织机构:
为提高职工队伍技能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福民强市目标提供人才保障,洛阳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决定于2013年举办洛阳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领导,成立洛阳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和市总工会主席原文涛任组委会名誉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冀昌任主任委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秋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联系电话:63340967、63220187。
二、比赛工种
洛阳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设比赛工种90个(详见附件)。其中车工、钳工、焊工、铣工、维修电工和叉车工为通赛工种,其他84个属行业工种比赛(二类工种)。
三、比赛方式
通赛工种分培训、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培训、初赛由各县(市)区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产业工会,市属各企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决赛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行业工种比赛的培训、初赛和决赛由各承办单位组织。
四、比赛时间
通赛工种的培训、初赛,各单位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决赛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行业工种的培训、初赛和决赛于2013年10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织单位确定。
五、比赛内容
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种(项目)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对高级工的要求或依据国家有关专业项目高技能人才标准要求出题,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技能占70%。
六、参赛人员及组队
1、选手参赛资格:各类企业单位中具有技师及其以下技术等级的职工。
2、通赛工种的决赛,以县(市)区、产业聚集区、市属企业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工种按3人为团体队。
3、行业工种的比赛实施方案,由各组织单位确定。
七、表彰和奖励
各比赛工种的第一名并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按程序申报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同时命名为洛阳市优秀首席员工,进入通赛工种前10 名的选手和行业工种的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洛阳市技术能手”称号,。
另,获得各通赛工种前三名的选手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3000元、2000元,第四至十名的选手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得二类工种前三名的选手各奖励现金2000元、1000元800元。
凡属于国家职业技能工种范畴的,通赛工种进入前十名、行业工种进入前三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参赛选手理论、实际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不是高级工的按程序晋升为高级工。
通赛工种比赛县(市)区(产业聚集区)和市属企业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对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优胜奖杯;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各单位组队参赛情况及比赛成绩,列入年终群众生产工作重要考核内容。
八、具体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行业工种比赛实施方案于6月初前迅速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通赛工种决赛的技术文件将于6月上旬下发,各单位接到文件后,要迅速组织培训练兵和比武选拔工作。
3、2013年7月,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洛阳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开幕式。全部工种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廷议组织总结表彰。
 
附件:洛阳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种及组织单位
http://www.lygh.org/upload/2013/0524/20130524051246584.doc
 
                         
 

洛阳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