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介质全周期管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统一编号登记、标注密级、明确专人使用,并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存储过涉密信息的介质,不得降低密级继续使用;报废时须按规定销毁,不得仅以删除或格式化方式代替销毁。
此外,还要警惕来源不明的存储介质,不得将其接入涉密信息系统。
移动存储介质带来的便利,不应以国家秘密安全为代价。守住移动存储介质的边界,就是守住国家秘密的安全底线。
来源:保密观微信公众号(网络和职工服务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