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看病请人陪”有国家标准了!1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6-10-19 18:11:56 点击数:3

陪诊服务迎来首项国家标准。今年8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 47801—2026),该标准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明确将服务提供者限定为“机构”,区别于志愿服务。


▶ 服务提供者:通过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获取收益的机构。

▶ 服务对象:因行动、认知、地域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就医不便者,或追求更好就医体验的个人。

▶ 陪同就医服务人员: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的人员。


陪同人员应在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协助服务对象开展以下活动:


▶领取预约号

▶代买或代取基础医疗用品(轮椅、陪护床、一次性口罩等)

▶引导服务对象至指定区域(指定科室、检查室或治疗区域)

▶预约检查、做检查准备

▶样本送检

▶领取药物和检查结果(必要时代发快递)

▶记录医嘱

▶ 代取、复印医疗文书(病历、诊断证明等)

▶办理出入院手续

▶办理缴费

▶生活辅助(预定交通工具、餐饮,临时保管物品等)

▶情感支持


陪同人员不应开展以下服务:


▶ 检查结果判读

▶参与医疗操作

▶提供医疗建议

▶代替服务对象或家属选择或同意治疗方案

▶调整用药方案

▶关键医疗信息的隐瞒、篡改和选择性传递

▶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网络和职工服务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