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郑州铁路局工会围绕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工代表作用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打造过硬队伍,为职工代表履职履责固本强基
(一)把好入口。路局、基层职代会按照路局《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比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同时,坚持职代会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职代会规定的代表构成要求,确保一线工人、技术管理人员和女职工的代表比例。2011年郑州铁路局积极推行职工代表公开竞选制度。2012年全局50%以上的基层单位实行了代表竞选制度,将近600名政治素质高,参与能力强、职工群众信赖的代表选了出来,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专题培训。郑州铁路局高度重视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把路局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纳入全局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并坚持每年举办两期一线职工代表脱产培训班。同时,规定基层职工代表每年必须接受4小时以上的专题脱产培训。2012年,路局职代会110名一线职工和技管人员代表参加了培训,由有关专家和路局领导授课。职工代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了解了路局经营形势,掌握了与履行代表职责相关的业务知识,有效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
(三)加强引导。郑州铁路局通过组织职工代表外出参观考察、参观路局改革发展新变化,拓展职工代表视野,增强职工代表对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科技进步的感性认识。2011年路局组织185名生产一线的职工代表参加 “喜看家园新变化、共谋郑铁大发展”现场观摩活动,让职工代表感受改革发展新变化,体验铁路科技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代表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搭建工作平台,为职工代表履职履责畅通渠道
(一)严格落实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每年按照路局《集体合同》规定,分别在7月和12月组织一线职工代表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检查,重点检查集体合同履行、提案落实处理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并在职代会联席会议上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工会及时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巡视检查活动。在2012年“全路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职代会专委会和职工代表围绕安全生产的关键和重点,开展了28次巡视检查活动,深入各地区、各系统的一线车间班组,查出各类问题1084件,发出“三书”125份,并提出建议168条,解决安全生产等各类问题900余件,在促进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卫生权益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职工代表旁听重要会议。郑州铁路局深入推行职工代表旁听重要会议等制度,加大一线职工代表参与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职工竞争上岗、干部竞聘、住房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监督力度,拓展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和范围。基层各单位充分利用这一重要渠道,通过邀请一线职工代表轮流旁听党政联席会、车站站长办公会、安管会、安全分析会、经济活动分析会、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会、保障房建设招议标会等重要会议,主动接受职工代表监督,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目前,实行职工代表旁听重要会议制度的基层站段达90%以上。
(三)有效开展职工代表的质询、沟通、监督活动。针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代表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职工代表质询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代表面对面交流沟通,重点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质询内容给予明确的答复和说明。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代表民主恳谈制度,畅通职工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渠道,起到了上下真诚交流、解疑释惑的作用,得到了广大职工和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肯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在路局、站段两级职工代表中,按照5%的比例设立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员,强化责任制约和工作监控,形成定期检查监督机制,促进了全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
三、强化激励约束,为职工代表履职履责加压促动
(一)完善职工代表述职制度。职工代表每年按规定向选区职工进行一次述职,汇报履职履责情况,选区职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对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直接公布。实行职工代表述职制度,强化了职工代表的硬约束,增强了职工代表履职履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提升职工代表的参事议事能力和维权工作水平,宣传了上级职代会精神,密切了职工代表与本选区职工的联系。目前,全局各级职工代表述职评议率达100%。
(二)建立职工代表激励机制。根据职工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实绩,在先进、劳模、民主管理表彰等评比推荐中将优秀的职工代表纳入评选范围。不断完善职工代表提案制度,设立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奖,充分调动了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数由2012年的254件提高到今年的280件,其中涉及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提案占比由61%提升至67%,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对职工代表的管理和监督。着力加强职工代表的动态考核,每年根据职工代表联系职工、提案提报、参加培训、述职评议、参与民主管理活动以及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对职工代表进行综合评定,对不履行代表职责的代表进行撤换。洛阳电务段、郑州北车辆段等基层单位对优秀职工代表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述职测评满意率低于90%代表否决其评选优秀职工代表的资格;对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职工代表,劝其自动辞去代表职务,或按照程序依法进行撤换。同时,对职工代表做到政治上培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主动帮助解决职工代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和相关活动所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为职工代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宽松环境和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