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洛阳市总工会集中治理“中梗阻”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23 15:58:19 点击数:553

洛阳市总工会集中治理中梗阻百日攻坚
活动实施方案
 
 

      “中梗阻”集中表现为干部队伍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中梗阻”一方面严重影响行政效能,造成政令不畅,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严重损害工会形象,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是科学发展工运事业的“绊脚石”。为进一步优化工会软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洛办〔2013〕24号文件要求,市总工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围绕“治梗阻、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紧扣机关和基层存在的“中梗阻”及“小鬼难缠”问题,开展"找鬼"、"查鬼"、"晒鬼"、"惩鬼"、"防鬼"、"束鬼"”六大专题行动。通过集中时间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治理,为我会深化“阳光型机关”建设,着力营造规范、高效、优质的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会“狠抓落实年”活动,开展集中治理“中梗阻”百日攻坚活动,增强工会机关公信力、提高干部的执行力、加强工作的落实力、加大发展环境的推动力;做到尽职尽责主动服务基层、企业、职工群众的请办事项,使群众办事更方便,企业诉求解决更快捷,部门协调更顺畅,服务流程更规范的不变原则,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
  三、治理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原则。要把机关部室和基层工会,存在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治理。
    (二)坚持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并用的原则。对机关部室和基层工会严重影响和损害工运事业发展环境的案件,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三)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在严肃治理“中梗阻”现象的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利运行机制,推进各种有利于优化工会系统发展环境的制度创新、载体创建、优化服务等活动的开展。
    (四)坚持公开阳光原则。充分运用工会内网、公开宣传栏、电子查询一体机等方式,及时公开职能权限、请办事项办理情况,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攻坚行动的重要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在坚持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工运事业发展环境案件的同时,要对在优化工运事业发展环境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弘扬正气。
    四、治理重点
    这次治理的重点是机关各部室、县(市)区各级工会及承担工会系统管理职责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影响和损害工运事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表现和行为:
    (一)不执行相关规定,拒绝办理或超时限办理事项;
    (二)擅自借用以工会名义进行检查,或超越管理权限、管辖范围进行检查;
    (三)在日常工作中,刁难服务对象;借机谋取私利;接受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吃请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四)在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在工作中不兑现承诺、推诿扯皮,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七)不认真接待、处理群众诉求,引起群众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
    (八)抵制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及监督人员;
    (九)上班时间外出休闲娱乐、擅离职守、玩游戏等“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尽责”;
    (十)其他影响、损害工运事业发展环境和形象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总工会主席原文涛为组长;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张冀昌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和县(市)区各级工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洛阳市总工会集中治理“中梗阻”问题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817房间),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李武勋兼任。
    (二)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集中治理“中梗阻”工作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工人代表、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形成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举报投诉电话:63340978  网络举报平台:lyszghjjz@126.com
    (三)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专门检查和日常检查、问题通报和诫勉谈话等方式,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对治理“小鬼”难缠,解决中梗阻治理活动中组织不得力、措施不明确、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机关部室和基层工会发放督办通知,责令整改。
    (四)严格考评机制。要将“中梗阻”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对“中梗阻”治理中表现突出的部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中梗阻”治理工作中消极懈怠或拒不配合的部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在集中治理“中梗阻”百日攻坚活动中有严重问题和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资格。
 

                                     洛阳市总工会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