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对职工代表履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洛阳人民银行)

发布时间:2014-11-12 14:24:55 点击数:581
对职工代表履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以洛阳辖区为例
洛阳市人民银行工会办公室    郭宝山  曹旭峰
 
近年来,洛阳市人民银行党委十分重视职工代表履职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职工代表活动内容和方式为主线,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职工代表活动内容日益丰富,活动形式日趋多样,活动效果日益明显,职工代表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一、基本情况与做法
(一)以人为本抓培训,打牢代表履职“基本功”。
职工代表的内在品质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并影响着单位运转的效能。洛阳市人民银行十分重视对职工代表的培训,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对职工代表进行轮训。2013年以来,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中支机关的40职工代表进行了培训。集中学习分行下发的职代会操作规程、关于加强职工代表闭会期间作用的通知等,使职工代表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及如何依法履职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二)创新方式方法,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近年来,洛阳市人民银行积极探索闭会期间职工代表活动载体与履职平台,从本地实际出发,以民主管理信息系统为抓手,积极发挥民主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促进职工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把民主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职工代表履职的平台,通过该系统进行提建议,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献言献策,2013年以来,职工代表参与建言献策活动10余次,提出各种建议120多条,参与率达100%。  
(三)完善办理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洛阳市人民银行坚持在“督”字上做文章,在“办”字上下功夫,使职工代表建议办理言必行,行必果,提高办理满意率,在“办成率”上求实效。一是抓督办,对职工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承办部门的汇报,检查办理工作的进度,并帮助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组织视察。在职工代表建议办理结束后,组织部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对部门办理工作的视察和评议,让代表真切地感受到他们的话没有白说,建议没有白提,激发代表为民代言,积极履职的热情。三是组织“回头看”活动。要求承办部门对所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回头看,凡承诺代表的务求落到实处。通过完善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集中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保护了职工代表履职积极性,凸显了职工代表地位和作用。
(四)建立奖惩制度,确保代表履职常态化。
对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职工反映好、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优秀的,适当给予政治上的优待和物质上的奖励,近年来表现优秀的职工代表有的被提拔重用,有的被评为“青年岗位能手”、有的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有的被评为“巾帼建功标兵”。
二、职工代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职工代表履职情况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部分职工代表履职能力不强。由于职工代表来自各个岗位面、各个部门,职工代表的知识结构、履职能力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是职工代表履职形式单一。职工代表的履职形式是多样的,如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询问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但在工作中实际使用的形式相对单一,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基本不运用,职代会上提出的议案也大都转为建议办理。
三是职工代表履职主动性不强。一些职工代表荣誉感多于责任感,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履职基本处于被动状态。有的职工代表工作在业务一线岗位,参加职工代表小组活动的时间都难以保证;有的代表在参加座谈会时,很少提出批评和意见,成为“老好人”。
四是职工代表之间缺乏联系沟通。目前在职工代表与职工代表中间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互动机制,履职上缺乏沟通,缺乏整体联动意识。 
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职工代表履职的宣传氛围不浓。没有形成支持职工代表履职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除领导干部外,普通职工代表如若搞调查、搞走访,往往不被人理解;有些职工代表把代表职务当作政治荣誉,没有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关系,不能积极履行职工代表职务。
二是职工代表的自身素质不高。在换届选举中,由于过分强调代表结构的要求,而导致部分代表的素质不高,参政议政能力不强。
三是职工代表结构不够合理。少部分职工代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参政议政能力不高。
四是职工代表履职动力不足。现实中,职工代表履职与否,更多的是凭着职工代表个人的政治责任感和履职自觉性;少数职能部门缺乏接受职工代表批评和监督的自觉性,导致一些职工代表有意见不愿提、不敢提,挫伤了部分职工代表的积极性。
三、对提升职工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职工代表履职浓厚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代表履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优秀职工代表和优秀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的宣传,形成尊重职工代表地位、支持职工代表工作的浓厚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对职工代表的信任感,增强职工代表的荣誉感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历史使命感。
(二)强化培训,提升职工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职工代表履职的相关法律知识、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培训,做到经常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努力培养职工代表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意识,为职工代表履职打好基础。
(三)立足服务,拓宽职工代表沟通渠道。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让职工代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激发调动代表履行职责和执行职务的积极性。
(四)围绕履职,加强职工代表动态管理。对每名职工代表的年度履职情况建立档案,详细记录职代会期间职工代表履行职责情况,闭会期间职工代表联系群众、参加职工代表小组活动、反映群众要求、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及督促办理情况等。
(五)着力创新,建立职工代表奖惩机制。职工代表每年应把履职情况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示并述职,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对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职工反映好、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优秀的,要适当给予政治上的优待和物质上的奖励,并作为评先评优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